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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第一次坐飞机,太奇妙了。”她的第一封信,充满了惊喜:“就是晕机了,很难受。”
“我在深圳,这里好漂亮,我见到好多以前从没有见过的东西,这些东西你无法想象,庆幸我来了。”第二封信,她不仅适应了新生活,还对未来无比期待:“我在学粤语,好好听,下次教你。”
“我有一个新朋友,我们经常一起逛街,看电影,电影院好大,比你那个小县城的电影院漂亮多了。”第三封信,只有短短半页纸。
她写给我的信,内容总是充满着各种新鲜有趣的人和事,而我给她的信,内容大多也是学校枯燥乏味的琐事,后来她的回信的内容越来越短,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。
“现在我事情很多,又要准备换个地方上班了。”这是最后一封信:“你不用给我回信,有了新地址我再给你写信。”
但我再没有收到过她的信。
初中,如果成天还把零食和玩具挂在嘴上,那会被贴上一个“幼稚”的标签,适应于这个年龄的爱好和潮流,是“追星”。
喜欢任贤齐,是因为从深圳打工回来的表姐给我听了几盘他的磁带,听完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。梦里任贤齐带着我游山玩水,他温柔细心,体贴入微,梦醒了,偶像有了,除此之外,梦里的甜蜜,还让我对爱情有了期待。
除了初恋,小学的六年里,我也曾喜欢过一个男生。他个子不高,声音却非常好听,老师总让他带着大家朗读课文,我暗恋了他半个学期后,就传来他喜欢同学姐姐的消息。
那个周末,同学约好去野餐。我们到了地方,看到远处的他和同学姐姐并排挨着坐在一块石头上,他们看着天空,嘴里还说着什么。我们很好奇,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样的?便悄悄的跑到他们的后面,偷听他们说话。
他说:“你看,那边的云好白。”
她说:“哇,好白好漂亮。”
他说:“你看,天好蓝。”
她说:“哇,好蓝真漂亮。”
说完,她的头便靠在了他的肩上,我只顾着害羞和咯咯笑着,全然忘记面前这个人是我喜欢的人,我应该吃醋生气的。知道我暗恋他的同学,赶紧拉走了我,拍了拍我的肩以示安慰,我欣慰的点了点头,故作伤心的说:“哎,我没事。”
我的这段暗恋就这样不了了之,而我也在不久之后成为了别人暗恋的对象。
小学的最后一天,美术老师的儿子,也是我的同班同学叫住了我,让我放学后留下来。以为他是要传达老师的口信,等到同学都走了,老师也没来,他走过来了。
他:“我喜欢你。”
“啊?”没有一点预兆。
他:“我喜欢你好久了,我们马上就是初中生了,我们谈恋爱好不好。”
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“谈恋爱”三个字,我很紧张,低头不语,片刻后撒腿就跑。
上初中后,我们也经常碰面,但大家都很默契的假装遗忘了这件事。虽然我确实不喜欢他,但那刻跑掉只是我不知该如何回应的逃避,总之,我收到的第一份告白,就在手脚并用的跑掉后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