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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同仁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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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烟雾环绕下,她看起来更性感了。
  但路易必须要走了。
  “再见。”
 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,他试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。
  他来过美国,但不是70年代的美国,当代美国与2020年那个崩坏的美国有些相似之处但却大有不同。
  他就像接受一个新世界一样试着接受这些老电影里才有的事物。
  满地烟头、成群结队的社会运动团体、因嗑了太多迷幻药而在街上抽搐的披头士,和莫名震动起来的面包车。
  一眼望去,70年代的风情尽收眼底。
  路易站在路边,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。
  他不能像个呆子一样在路边站着,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,这是一种信号。
  这个手势会向那些开着车,闲来无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义者们传递一个讯号“那里有个同仁需要我的帮助!”
  很快,路易的“同仁”来了。
  “朋友,你到哪?”
  对方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,如果放到未来,任何人留这种头发都会被家长视同魔鬼。
 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“遗产”,他们就像未来的迈克尔·乔丹一样,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销出了这种邋遢的发型(乔丹的秃头),让当代的人们以为这很酷。
  “俄亥俄州立大学哥布林校区,方便吗?”
  “上来吧,朋友!”
  他们都没互通姓名,好像这就够了。
  更离谱的是,他自己就嗨起来了,用盒式磁带放着《永远的草莓地》(StrawberryFieldsForever)
  “朋友!”他突然大喊,跟着节奏唱到,“Letmetakeyoudown(让我带你去追寻)~~”
  “CauseI'mgoingtoStrawberryFields(因为我要去草莓地)~”
  只能说,这首歌还挺应景的。
  后面他还打算在有汽车来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,因为现在播放磁带的工具还没循环播放的功能。
  路易惜命地热情地说:“我来吧,朋友!”
  “那就有劳了!”
  这时候,他需要路易的记忆。
  幸好,路易会使这玩意儿。
 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,这场旅途持续了一段时间,直到终点,路易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,对方挥着手致意,狂放地笑着开车驶离。
  路易还在习惯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,搭便车无疑是个让人喜爱的风潮。
  当然了,你必须选择性地忽视有多少连环杀人犯借此犯罪。
  如此,才不会影响到心情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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