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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了荒山坟区回到了破木屋中,林庆先将酒壶备水挂于腰间随身携带,又行至屋外摘取十枚硕果应付路程吃食。
说是准备,其实也就这两样,毕竟久居荒山中条件称得上穷酸,便是想也无更多物件需要收拾。
就绪后林庆便领着狗粮外出,走过已然轻车熟路的山道,一路远行。
……
要去往大湖村,初始还是原先离开荒山坟区的山路土石小道,好在几日无雨又逢天干气躁太阳凶狠,每日白天暴晒得令人闷热难耐,这对林庆反倒是好事。
他感知不到冷暖,自是不觉得难受,而且脚踏土地被烈日晒得干燥僵硬,也能更好保护他的破薄布鞋,不会沾染土泥污秽,否则要想清理又得一番麻烦。
而行了近乎三个时辰,太阳低垂,过了最猛烈的时刻,渐有些许温凉之感。
林庆已经走过去往桃花乡的岔路口,今日倒是无运,没有遇到能稍微捎他一程的过客。
抬眼望了望天,日光不算刺眼,睁眼直视还能清晰分辨出太阳的轮廓。
林庆哑然,“没了知觉,竟连身体本能都没了么?”
若有知觉,直视大日必是双眼泪流不止,阳光扎得双目难展,可他瞪眼视日也无半点不适。
不仅如此,明明沿途行走大路,又无树荫遮蔽,走足三个时辰,也被暴晒三个时辰,可他一抹脸面,又复抹胸口,手掌干燥依旧不见半点汗珠。
这身体机能的消尽比他所想还要恐怖,连身躯本能都被抹灭了。
汪!
底下狗粮轻唤,林庆收回心神微微颔首,“确实是时候补点水了。”
虽是不流汗、不觉渴,可这般没知觉的身躯,一切只能纯靠自觉,他可不想行至途中因饿渴而亡。
故此早有交代狗粮,一日三果,每时辰补一次水,避免这幅身躯出现问题。
顿了顿后,他拿出挂在腰间的酒壶,倾倒一手掌的水流份量,递与狗粮舔舐解渴。
狗粮显然无奈,狗脸满是嫌弃,饮着这满是酒味的水源。
喂完狗粮,林庆端起酒壶饮上一口,又垫了垫,只觉壶中水量已所剩不多,于是道,“得寻个地方补充点水源,不然第二日赶路可就麻烦了。”
可惜沿途他还未见有村落,否则讨要一些干净水源,寻个地域落脚过夜倒也不错。
重新塞上酒壶挂在腰间,林庆继续赶路,又复行大半时辰,已至傍晚时分,远远看到路边有一小木棚,横列不少酒坛,未见招牌却高挂三碗不过岭的旗号。
时至傍晚临近夜深,路边酒肆只供吃食,并无客房提供,自然所剩客人不多,几乎散尽了。
林庆来至跟前,酒肆所摆放着的五六套桌椅,只剩一位食客极为过瘾地饮酒食肉,看得林庆都不免心痒难耐。
可后又只能泄气哀叹,莫说囊中羞涩没钱消费,便是有钱银,凭他此般所恢复的味觉,喝酒吃肉滋味不比外面啃树皮要舒服。
一位小二见有客来访,展露笑颜快步靠来,见林庆穿着眉头先是一皱,这打着各种补丁又是粗布麻衣,比镇中乞丐好不了半点。
可细细再看林庆本人,觉得不俗的同时又感一股恬然高贵,比他这辈子所见任何人都更像书中所言状元少年郎。
当下不敢怠慢,驻足行礼后歉意开口,“客人,本店已要打烊了,明日请再来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