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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扛着的镰刀,叫做嬉泪画镰。
“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,为什么总爱扛着一把黑色大镰刀呢?”
总有人这样问她。
而她每次都会毫不客气地回答:“你一个男孩子家家的,嘴巴为什么这么碎,我爱做什么关你㞗事啊!”
她叫宋语甜。
她长得很漂亮,走到哪里,都少不了人们的称赞。
可她偏要野蛮放恣的方式,展示着这副漂亮皮囊下面的粗狂本性。
她的眼睛像野猫的眼眸,装满骄傲不驯的野性,高挺的鼻梁,扼杀了温婉秀气,洋溢着一种近似于拒人千里的疏离感。
在这一张散发着高冷气质的脸上,却镶嵌着一对惹人注目的“微笑唇”。
就算没有任何表情,嘴角两侧也会有微微上扬的弧度。
凌乱的短发、经常脏兮兮的小脸、破破烂烂的衣服,跟“女孩子就得学会精心梳妆打扮”的世俗规矩相悖。
拒绝循规蹈矩,由她叛逆的个性决定。
无论在哪里,这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女孩总会成为无视旁人、任性妄为的坏孩子。
她常常穿着男生的衣服,混迹街头,跟街上的地痞流氓打架,跑到乞丐窝里,跟乞丐们抢馒头吃,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。
别人总对她说:“宋语甜,你再这样下去,一定会被人家说闲话的,你是一个女孩子,要有点女孩子的样子啊。”
她嗤之以鼻。
“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,我只想做我自己,我也不会去学别人,我不是坏孩子,我只想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。”
十三岁这年,她觉醒了灵能。
十五岁这年,她被神秘组织“嘻命之盗”追杀,逃到欢糖镇附近。
一个背蜂桶的男人救了她,还把她带进了欢糖镇。
为了避免她在小镇里面使用灵能胡作非为,背蜂桶的男人封印了她的灵能,还收走了她的嬉泪画镰。
头一次遇见死鱼眼少年,是她进入欢糖镇的第三个星期。
那天太阳很大。
在羊肉粉馆做兼职的洛灰打着瞌睡,宋语甜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,顶着一头脏兮兮、乱蓬蓬的短发走进粉馆。
她点了三碗羊肉粉。
每一碗都是大碗加肉。
吃饱喝足以后,这姑娘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,四下瞥了几眼,然后撒腿就跑。
洛灰察觉到不对,赶紧追了上去。
两人一前一后,驰出欢糖南街,途中,宋语甜还抢走了一个胖男孩手里的肉包子。
来到一处偏僻的角落。
宋语甜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,怒视着死鱼眼少年,“我说,咱们才第一次见面,你就这么喜欢我,非要追到我不可?”
洛灰也是气喘如牛,“吃了东西就应该付钱,没想到欢糖镇居然会有你这种吃霸王餐,抢小孩子东西吃的女无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