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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平侯翻动稿件。
开始时,他看的有些漫不经心。
要不是看在汤姆先生的面子,他才不会应这件事呢。
在他看过来,这不过是某个富家公子哥一时兴起,学着人写作当作家。
但......
作家哪儿是那么好当的?
整个港城写作的人不计其数,每天在杂志上刊登的新的作品多如牛毛,又有几个人成功?
金先生终究是少数啊......
丁平侯默默叹了口气。
忽然。
丁平侯眉头一挑。
这份稿子的写作风格出乎意料的舒服。
且很有趣。
他开始认真起来。
“张小凡.....”
“青云山.....”
“烧火棍......”
“故事开头还算有趣,很新奇,之前没见过.....”
渐渐的,丁平侯说不出来话了。
他被诛仙的故事吸引,一时间竟看的有些痴了。
许久之后,丁平侯深深的叹了口气,强迫自己从书册中收回目光。
这本书册厚厚一沓,自己才看了五分之一不到,今天想要全部看完,显然是件不可能的事情。
丁平侯这么想着,抬头一看,顿时错愕发现,窗外的天色竟然黑了。
“这......天怎么变黑了?”
他记得清清楚楚。
自己是下午过来的。
在他的感觉中,自己只坐了一小会,然后看了会书。
可......
怎么一抬头,已经到晚上了?
丁平侯错愕片刻,接着发现汤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,房间里只剩下他和曹卫东。
而曹卫东此时正伏桉......
“另外我还想邀请您成为我们杂志社的签约作者,直到将这本《诛仙写完为止,如果这本书想要出版,我社也愿意承担所有出版费用。”
“至于支付给您的具体费用,我还需要回杂志社核算一下......但是我相信,我们开出的价码,一定会让您满意的。”
丁平侯抛出了一大堆优握的条件。
在这个年代,连载、漫画是杂志吸引读者订阅购买最重要的方式。
作为弘雅杂志的创刊人,丁平侯深谙港城文学,他知道读者想要看什么。
虽然只看了诛仙的开头,但以丁平侯的经验,他可以断定,这本书绝对能火!
而且这本书彻底脱离了金、古等人编制的新武侠的窠臼,是一类全新的题材,作为这一题材的开山之作,《诛仙绝对会在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记载。
将《诛仙的刊载权拿下,对弘雅杂志来说,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。
曹卫东有些意外的看了眼丁平侯。
没想到对方眼光这么毒,一眼就看中了《诛仙的价值。
他身子微微后仰,说道。
“原则上我没有意见,不过到时候,出价购买我这本书所有权的,恐怕就不止你们一家了,需要你们竞争比价。”
价值永远取决于供求关系。
开始,曹卫东也不确定《诛仙能否成功,抱着投石问路的心态,他情愿支付一笔费用给丁平侯,就是希望对方能刊载推广自己的。